王启荣,男,汉族,1970年11月生,当涂县人,1991年4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安徽省宿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25年12月,王启荣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物履历
1988.09--1991.07马鞍山市商业专科学校工业会计专业学生
1991.07--1992.12安徽省地矿局322地质队财务科出纳员;1992.12--1997.03安徽省地矿局322地质队团委副书记
1997.03--2001.09共青团马鞍山市委科员、青工青农部副部长、青工青农部部长
2001.09--2003.12共青团马鞍山市委副书记
2003.12--2006.08共青团马鞍山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6.08--2008.07马鞍山市贸促会(国际商会)会长
2008.07--2009.12马鞍山市慈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9.12--2010.02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慈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0.02--2011.01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委副书记、区长,慈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1.01--2011.02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委副书记、区长,博望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02--2012.03马鞍山市博望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03--2016.05宿州市委常委(挂任),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市级)
2016.05--2016.07宿州市委常委(挂任),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市级),埇桥区委书记
2016.07--2021.03宿州市委常委,埇[yǒng]桥区委书记
2021.03--2021.04宿州市委副书记,埇桥区委书记
2021.04--2021.07宿州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市委宣传部部长,埇桥区委书记
2021.07--2021.08宿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人选
2021.08,宿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担任职务
安徽省十次党代会代表,十一届安徽省委委员(2025年12月被开除党籍) ,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2025年12月资格终止),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2025年9月被罢免),宿州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2025年12月资格终止)。
任免信息
2021年3月27日,安徽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公告》:王启荣拟任宿州市委副书记。
2021年6月29日下午,中国共产党宿州市埇桥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王启荣为中国共产党宿州市埇桥区第十届委员会书记。
2021年8月4日,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王启荣为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21年8月19日下午,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王启荣为宿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2021年9月28日上午,中国共产党宿州市第六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王启荣为中国共产党宿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2022年1月12日,宿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启荣为宿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5年3月,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启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罢免代表
2025年9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王启荣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启荣的代表资格终止。
依法双开
2025年12月,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宿州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王启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启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辜负组织培养,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资金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启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安徽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启荣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宿州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安徽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